一、依 據:
(一)本校精進童軍教育發展實施計畫
(二)高雄市童軍會年度計畫
(三)中華民國童軍活動進程合格標準
二、目 的:
(一)藉由專科章研習加強童軍技能發展之能力,落實童軍訓練之意義。
(二)藉由專科考驗準備及驗證,提昇童軍對童軍知能之認知,以瞭解童軍教育之內涵。
(三)推廣正確的急救觀念,培養童軍自救救人服務行善知能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、高雄市教育局
四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立林園高中、高雄市童軍會
五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立林園高中童軍團、高雄市童軍會活動及進程委員會
六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新高雄分會
七、實施日期: 113年5月25日(六)-5月26日(日),共計2天
八、實施地點:高雄市林園高中(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28號 07-6412059)
九、實施內容:採宿營方式進行急救專科章課程之學習與考驗,合格標準請參考考驗標準。
十、參加對象:本市履行登記之童軍
十一、參加人數:50名(以各校童軍團學生為主)。
十二、經 費:700元(含行政費及紅十字會證照費,往返交通及膳費由參加人員自行負擔,其餘由本校精進童軍計畫專案補助)。
十三、報名方式:請於5月14日(星期四)前將報名表繳交至林園高中童軍團李采霞團長處。
十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全程參與並完成考核者除頒發急救專科章,並頒發紅十字會基本生命救命術(BLS)證照。
(二)參加活動應特別注意身體狀況,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糖尿病、氣喘者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,其他因健康所需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
(三)服裝:學員請著童軍服裝配團領巾報到。
(四)參加人員應攜帶:水壺、健保卡、個人用藥、個人餐具等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。
十六、活動期間聯絡電話:李采霞團長0963-271949
十七、活動期間請准予工作人員公假登記,並得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補休兩天(課務自理)。
十八、本計畫陳鈞長核可後施行,未盡事宜由工作小組協調辦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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